一、严格按照省交通厅教练员聘用管理《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培训工作方案》及公安部71号令的规定,选拔、聘用教练员。
二、选拔聘用教练员,必须有高中及汽车相关专业学历,从事大货车教练须有10年以上驾驶经历。小型车教练员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,方可具备招用条件。
三、必须参加省交通厅统一的教练员培训,而且理论、实际操作必须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明。
四、教练员工作是一项法律意识、职业道德、表达能力、示范指导能力较强的综合技术指导工作。不仅要求教练员会教,而且会说,会讲解,会做示范,因此是一项责任心强,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工作。所以选拔聘用教练员,必须本着对学员负责,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,聘用业务素质好,驾驶技术高,政治思想好的优秀驾驶员作为教练员。
五、取得教练员资格证明后,培训办公室将安排跟车实习指导,实习期满一个月之后,根据实习指导期间的情况定岗定车。单独上岗从事培训工作。
六、培训办公室定期对教练员的训练指导情况进行跟踪了解,走访学员,现场观摩指教情况,并对所带车辆学员进行测教,掌握一手资料,对教学有问题的及时纠正解决,确保培训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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